允許的累積輻射劑量
雖然關于允許累積輻射劑量的主題很復雜,但下面給出的值適用于全身外部輻射。
這些值已由國際輻射防護委員會(ICRP)確定。
放射線工作者,類別A:每年20毫希沃特(mSv)
放射線工作者,類別B:每年5毫希沃特(mSv)
非放射線工作的公眾:每年1毫希沃特(mSv)
每年20毫希沃特的全身水平通常解釋為每周0.4毫希沃特和每周工作40小時的情況下每小時10微希沃特。
這些水平是可以接受的,但不應自動假設工作在輻射中的人實際上應該接受這些劑量。
當在工廠和建筑場地等進行射線照相時,需要特別考慮非放射學工作人員,并必須劃定使用輻射的區(qū)域,并且適用的最大劑量率為每小時10微希沃特。
這也是在役的同位素容器的外表面測量到的最大值。

